不忘初心初中作文(一):
大多数人认识薛之谦,应该是因为那首《认真的雪》,那是一首和《香水有毒》《老鼠爱大米》,并称三大葬爱贵族手机必备神曲。
“我并不在乎自己究竟多伤痕累累,可我在乎今后你让谁陪。”
在我只能认真的学,喜欢无病呻吟的中学时代,我喜欢抄写这些歌词,作为青春的凭证。
再听《黄色枫叶》,我就一发不可收拾的喜欢上薛之谦的风格。大概我本人比较喜欢小众的东西,希望显得自己不入俗流,如果他真的一炮而红,我应该不会那么认真去了解他,更别说喜欢。
《苏黎世的从前》《王子归来》《钗头凤》,哪怕这些冷门的歌,我都会听。再到后来的《你还要我怎样》,不知给多少失恋的人治好了伤。
“至少分开的时候,我落落大方。我后来总会选择绕过那条街,又多希望在另一条街能遇见。”
薛之谦在CCTV15接受一个采访,主持人问他:“你去演戏是为什么?”
他回答:“想红,这样就有更多人听我的歌。”
没法红起来来的日子,薛之谦在上海开连锁火锅店,服装生意也做得好。事实上他不差钱,完全可以像任泉一样告别娱乐圈,做自己的小老板,自由自在,毫无束缚。哪天真想演戏唱歌了,在自己投资的戏里客串一把就行。
但他还是坚持写歌,作品中习惯性的节奏、旋律,一听就知道是同一个人的作品。加上周杰伦、许嵩,我发现我比较喜欢的歌手,都是有很强个人风格的创作型天才。
“不忘初心”这四个听起来很矫情,做起来却没有那么容易。
我们少年时代想成为漫画家,想做网文写手,想登上舞台表演,想当主持人,后来因为生存压力而妥协,或者有了钱失去了闲情逸致。我做不到,也许你也很难做到,但有人默默坚持,一做就是十年。
不忘初心初中作文(二):
你还记得你最初的愿望吗?
——题记
7岁,第一次遇到你。
来到琴行,母亲让我自己选一件自己喜欢的乐器来学,不但可以学得一技之长,还可以陶冶自己的情操。各式各样的乐器摆在我的面前,我不知如何选择:悠扬悦耳,方便携带的二胡,琴声清脆,富有韵味的古筝;音调起伏,激昂欢快的钢琴……。顺着目光一一望去,我发现角落有一把沾满了灰的琴,好奇心促使我问到:“这是什么乐器?”“琵琶。”它具有半梨型的音响,仅仅只有单调的四根粗细不一的弦。6相24品。虽然可以抱在身上弹,但却不如二胡那么轻便,但它的声音清脆透彻,如两块上好的于是相碰撞发出的击鸣声。“为什么要把它放在角落呢?”“这门乐器,也许不够广为人知吧!它有弹与轮,扫与摇的阴阳之美,却不能得到发扬。再加上比较难学,古时有千日琵琶白日筝这一说法。可惜了。”我沉默了一会儿对母亲坚定地说:“我要学琵琶,即使再难,我想让它得到发扬!”
9岁,我不再喜欢你了。
随着难度越来越大,要求练习的基本功越来越多,不会再像以前那样只学几首简单的歌曲了。我越来越讨厌见到它了,仅仅一小时的练琴时间早已不够,枯燥的2小时让我心生厌恶。每天最害怕的事就是放学后被父母催促练2小时的琴。为了排泄我的不满,我用指甲在你原来坚硬而美丽的身体上划了一道又一道。我愤恨的泪水也曾沾满你的'身躯。也许,因为困难我忘记了我的初心。
10岁,虽然我喜欢你,但那情感已变质了。
听说,有一些证书可以在小升初考试中加分。为此,我拼命的练习,每天练琴时间足达3个小时,但现在看来那仅仅是浪费时间,盲目的练习只是因为心中充满功名与赢利没有任何效率。也许,在功名利禄之前我又忘记了我的初心。
12岁,我再次找回了对你的爱。
一场演出,我知道了我自己的错误。我看到台上的演奏者,他们动作优美动人,他们眼神饱含情感。即使身着朴素的演出服也掩饰不了那对琵琶的热爱。我也想成为那样的人。但是,我有什么资格这么说?我在困难前低头,我被分数所控制,那个原本拼尽全力想学好琵琶的梦想已被抛弃到九霄云外。但也许,我还有机会。
你还记得自己最初的愿望吗?是的,我还记得,但我曾忘记过。即使在完成的路上有千般阻挠,我还是再次找到了它,再次为它挥洒汗水。愿我在以后的追梦路上依旧前行,不忘初心,奋力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