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作文400字(一):
小学毕业后,就要和朋友们分开,心中是十分的不舍和怀念。
大大的眼睛,小小的脸蛋,这就是可爱的央央了,央央是一个十分活泼可爱的女孩,每天蹦蹦跳跳地好像永远没有心事似的,调皮的央央还十分喜欢看鬼故事呢,每次她要给我就爱那个鬼故事的时候,我都会逃得远远的,生怕听到。央央还十分助人为乐,有一次,我摔跤了,皮都破了,是央央陪着我去医务室的一路上,还经常问我疼不疼,我十分感动。
小麦色的皮肤,凌乱的头发,深深的酒窝,就是搞怪的王颖了。王颖在我眼中,就是一个性格有点外向的女孩子。每次只要我说了一点儿刺激她的话,她就会立刻跳起来,装作要打我的样子,害得我每次都逃得远远的.。不过王颖也是很热心的,每次,不管大家叫她作什么,她都很愿意,她是一个好心眼的“疯”丫头。
尖尖的小脸,长长的头发,一双爱笑的眼睛,就是陈千熠了,她的学习十分棒,待人也好,而且时常会给你一个暖暖的微笑,就像一位知心姐姐一样。陈千熠管起人来也是很威风和眼里的,只要有人违反纪律,她就会给他批评,就像一位真正的老师一样。
小学毕业后,就要和这样的好朋友们分开了,虽然我们不能像原来一样在一起了,但是我们的心不会分开,我会永远记住你们的。
友谊作文400字(二):
今年三月份,我被弟弟传染了水痘,只能在家休息。
一天下午,我躺在沙发上,眼睛盯着天花板,心里想,这讨厌的水痘,又痒又难受,还要打针吃药,真是活受罪。
下午四点半左右,我听到外面有人敲门,妈妈去开门。我喜出望外,原来是我的同学来看我,我又高兴又着急地说:“别进来,我得了水痘,进来就会传染。”班长李xx却说:“没关系的,我们有的以前也生过水痘,不会被传染的。”其他同学也说:“我们身体非常健康,不会被传染的。”
说完,同学们把我围起来,李明手里提着一篮水果,有红彤彤的苹果、金灿灿的香蕉、紫盈盈的葡萄……
李明指着水果说:“这是我们用零花钱给你买的。”副班长乔亮捧着一束鲜花说:“这也是我们给你买的。”同桌曹文文拿出课本说给我补课。我热泪夺眶而下,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落在课本上。
过了一会儿,李xx说:“晨杭,你先好好休息吧,我们先走了,因为大家回去还要做作业,下次有时间我们再来看你。”
望着大家离去的背影,我心想:大家对我的深情厚谊,我一定要铭记在心。
友谊作文400字(三):
儿时的伙伴到现在能伴在我身旁的已经廖廖无几,欢声笑语自然也不多了,但是,在这个新的环境里,总有新的友谊。
我姐姐说,男孩不斤斤计较而女孩却喜欢计较点小事,所以姐姐喜欢男生,当然她的“男朋友”也很多。有这样一个姐姐,就有这样一个我,我有一个最亲的男朋友——洋洋,他在这个生物多样性的世界里并不那么貌美;在佼佼人群中也算不上聪颖;也不那么耀眼。可是,我们“一见钟情”。
第一次上幼儿园,在那么多人中,我是那个最矮小的,最不出色的,许多人在短短的半天内都有了自己的好朋友,但我,许多人路过我与我擦肩而过却不经意的瞟一眼。可是,他,出现了。因为从小就懂得了男女有别,所以,我们给自己先披上了荆棘,因此,他的含蓄的话中包含了对我的友好,我也只是微微点头。当然,心里很高兴。因为,他小时候在幼儿园里是蛮帅的,蛮出色的,虽然成为朋友的日子里并不经常玩,但我心满意足了。
时间慢慢流逝,我渐渐长大了,长高了,长漂亮了,对他也有些莫名其妙的情感,喜欢呆在他的身旁,喜欢看他的微笑。
现在,六年级了,我们依然保持着纯洁的友谊,因为,我们分别的日子即将到来,但我们约定过——就算分开了,也要保持联系。
曾经我们用小小的心种下了一颗友谊的种子,如今已是参天大树。
祝我们的友谊之树常青!
友谊作文400字(四):
世界上有一种神奇的东西,叫友谊。它可以使你不再孤独;可以使你更加坚强;可以使你勇敢地去面对困难……
书中的夏洛和小猪威尔伯,有着一段单纯的友谊。夏洛是那么珍惜。为了威尔伯,他可以拼尽全力;为了威尔伯,它可以牺牲自己;为了威尔伯,它可以日夜不停地编织它的网,编织它们的友谊之网。在蜘蛛网上的一笔一划,都饱含了夏洛对威尔伯最真的情谊,“王牌猪”“光彩照人”“谦卑”这三个字眼,将永远地、深深地刻在我心底。
虽然最后夏洛还不及看它的儿女一眼,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但它不后悔,因为它救了一只猪,一只“王牌猪”,还拥有了一段珍贵的友谊。我相信威尔伯也一定很自豪,因为他曾经和一只有情有义、说到做到的蜘蛛做了朋友,它是那么的真诚,那么的友善,这一定会成为威尔伯心里一段挥之不去的美好回忆!
“你一直是我的朋友,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我为你结网,因为我喜欢你。”这是夏洛临死前说过的一句话。是的,仅仅是因为单纯的喜欢,却使这两种本身完全不相干的动物——蜘蛛和猪,成为一对有生死之交的好朋友!
看,友谊的力量是多么伟大!
友谊作文400字(五):
对于我来说,友谊,就是每天早上的呼叫、催促和等候。
早上,我还在香甜的梦乡中,“叮叮叮……”又是这可恶的颜善在打我家门铃了,每次都这么早,不管他。“叮叮叮……”啊,烦死了,我怒气冲冲地跳下床,一把夺过这不安分的电话,“干什么!烦死了。”“快点啊,几点啦,要迟到了,太阳晒屁股喽。”从电话筒传出他不紧不慢的声音。“哦,我挂了!”我实在没心情搭理他,这家伙死性不改,每天大清早来打扰别人睡觉。“哦,快点哦!”“啪!”我重重地挂掉了电话。
我挂了电话,便开始忙活了,刷牙洗脸,整理书包……终于我就要出发了,“叮叮叮……”又传来电话铃声,“快点啊,不然我走喽。”“走就走怕你啊,拜拜。”我也学着他那不紧不慢的语气。
经过十几分钟的折腾之后,我闪亮地踏出大门,“吼”“啊——”在一尖叫声中我发现了是谁在恶作剧,颜善,真可恶!我骂了几句,便拿出早餐——三明治,想引诱他,然后再吃掉,哈哈,太邪恶了。结果他也拿出一个三明治,“嘿嘿”一笑,我的计划又破灭了。我们边走边吃,边走边笑……
不管我怎么说他,他依然坚持早早的来叫我,从未改变,每天早上都是那么烦恼,那么快乐,那么有趣。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六年过去了,到了初中,我们也不在一块了,那熟悉的铃声,也渐渐消失了。
每当铃声响起,我总是第一个去接,希望电话里的声音是那昔日不停催促、等候我的那个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