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篮球梦[750字]董博元(一):
篮球,能强健体魄,使我们体力充沛,更重要的是,能给我们带来无穷无尽的快乐。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我从小就喜欢球之类的东西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足球……而在众多球类运动中,我却唯独对篮球情有独钟。这是为什么呢?可能是受爸爸的影响吧,爸爸就是一名体育运动的爱好者,所以我也特别热衷于体育运动。
追梦第一步
阳光终于刺透云层照耀大地,我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来,到楼下打篮球去了。望着比我高出几截的篮球架,我非但没有产生畏惧感,反而产生了一种想征服它的勇气,带着这种勇气和为梦想而战的信念。我开始了艰苦卓绝的训练。
追梦第二步
爸爸告诉我:“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篮球队员,必须要有强健的体魄。”于是我每天早晨6:30起床,然后跑步5至10圈,再做50至100个下蹲,再打会羽毛球。每当太阳火辣辣的烘烤大地时;每当汗水像泉水一样从身体里喷涌出来时;每当疲惫牵绊住我的前进之路时,我不会忘记:“我在为梦想而战,坚持到底就是胜利。通往梦想的路虽然很长,但我走得从容。
追梦第三步
经过近十天的体能训练,我又面对着下一轮的挑战投篮训练。一次次面对那高大的球架,我总是自信的将球投出去,可带给我的总是失望,更让人感到绝望的是三分投篮,尽管我使出吃奶劲,可球总是连球筐也碰不到。可一次次的失败和一次次的绝 望并没有将我打倒。我吸取了一次次的教训,将失败的沮丧化为前进的动力,终于,我成功了。我像战场上的一位勇士,被一次次击倒后,仍然勇敢、顽强、坚定地站了起来﹗
一个假期下来,我不知被篮球砸中过几次,手指不知扭过几次,打球过程中不知摔倒过几次。可我终于在梦想之路上迈出了第一步,我就像一名篮球队员,在篮球场上挥洒自如、叱咤风云,尽情享受着雏鸟破壳后的 激动与喜悦。我知道我不一定成功,但我为梦想的奋斗历程是不容忽视的,因为我收获了快乐,无穷无尽的快乐。
如果说我是一朵怒放的花儿,那么梦想就是浇灌花儿的雨露;如果说我是一只雄健的苍鹰,那么梦想就是任我翱翔的蓝天;如果说我是一片翠绿的叶子,那么梦想就是一棵将我高高托起的大树﹗我因梦想而绚丽,因梦想而潇洒﹗
花儿爱大地,因为大地给了它营养;鸟儿爱蓝天,因为蓝天让它自由飞翔;而我爱篮球,因为篮球给了我快乐﹗
总有一天,我不再做梦,我要圆梦﹗
我的特工梦[750字](二):
日有所思,夜游所梦,在一场特工电影过目后,我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阴沉沉的天,就要下雨了。蜻蜓低飞,明亮的清晨被乌云笼罩了。我接到行动组电话后,急匆匆地整理好文件,穿好衣服,准备执行这一个秘密任务。无线电,小手枪等全部装进袋里。没等多久,“磁磁”的声音响起,我回头一看,一架漆着军装色的直升机落在单位门前。门打开了,队友出来将我迎进机内。机舱不大不小,正好能容下我们姐妹五人。机上,我换上一身黑色皮衣,高筒皮靴,黑色紧身裤子。我插上刀枪,成了名副其实的女特工。队友也一样,他们讲起了这次任务。
我们要抓捕的是一位做了十年的小偷,他贼油贼油,就像泥鳅。怎么也抓不住。只好让我们秘密行动组来执行这次任务。下了飞机,我们用无线电联络当地政府,派人一起来协助我们抓捕。我们在一家酒店落脚后,马上打的去当地的警察局,弄清情况后,我们接着又去了小偷经常去的地方监视着。一连几天,都一无所获。就在最后一天的中午,烈日炎炎,我们汗流浃背。忽然,一个贼眉鼠眼的男子进入我们的视线。我们出手将他制服送去警局,经过一番询问,他是酒吧的服务员,通过进一步调查,他不是我们要找的人。队友们怀疑他是小偷的朋友,但是他一口咬定与小偷毫无关系。这让抓捕行动陷入了僵局。晚上,我躺在被窝里,突然,脑子闪过一个计划。
第二天清早,我下楼买了二瓶威士忌,准备让他“酒后吐真言”。带那男子来到酒店,在房间里,我们一边谈笑,一边饮酒。这小子酒量小,不一会儿就醉了。他开始胡说八道。一个小时后,终于有效了,他提到了与小偷是同伙,并说出小偷藏在桂花街。
打了一辆出租车,队友们来到了男子口中的桂花街。果然,道路两旁开满了馥郁芬芳的桂花,香气沁人心脾。“哐”老酒瓶落地的脆响传入我的耳朵。我打开无线电,通知警方来抓捕。马上,我们从缝隙里看到一个醉醺醺的中年男子靠在椅子上。队友一个箭步撞开门,强行压住他的肩膀,逼男子出门后,警方也赶到了,小偷此时嘴里还不停地喃喃着:“给我钱,不然就杀了你!”
完成任务后,我还觉得,这么容易的抓捕行动,为什么这些警察会不行呢?
我的作家梦[750字](三):
作家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平时看的课外书都是出自一位位作家之手。当我看着一个个文字在我眼前掠过,并深深地被我铭记在心里的时候,我萌生了当作家的念头,恨不得立马动笔开始写书。
我在萌生这个念头之前,我是一名资深级的书虫,平时没事,我就会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我每天不眠不休的看课外书,这是我的作文写得越来越好,不一会儿就有灵感蹦出来。渐渐地,我写起作文来不再有以前那样的疙疙瘩瘩,从来都是一气呵成。直到老师推荐我去参加学校新建立的小白象文学社,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我才发现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写作。
上五年级时,我有了写书的念头,我开始去尝试着写前言和人物介绍,原本的灵感在我下笔的那一刹那全跑光了,我不知道从何写起,也不知道怎样去开使我的第一章,就连最简单的人物介绍我也下不了笔。我开始气馁,心里想:看来我不是写书的料,一开始的灵感呢?全跑哪去了?算了,我还是老老实写作文吧!
没想到就在我放弃写书后不久班级里竟然掀起了写书热,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在写书,我也不知不觉的被这股风给迷惑了,又开始了写书,不过这次我做了思想准备,即使失败也不会有太多的失望。有了上一次的教训,我不再从前言写起,而是在一张纸上理清人物关系和各个人物的习惯,直接开始正文。
这次要比上次成功,我写了一篇短篇小说,大概一万字左右。但当我再回过去读我自己写的小说时,我再次失望。故事的剧情差到不行,就连我这个写这篇小说的人都看不下去,如何赢得大众的喜爱?我试着把它修改一遍,却发现开头与结尾的中心更本不一样,要修改的重写大半篇小说。我真的气馁了,我不愿再写小说,生怕写出更差的小说。
改变我这个观念的是一篇作文素材,里面讲到一位盲人独自去环球旅行。一路上有很多不便,但是,他还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安全而又快乐的完成了旅行。我看了,不禁想自己不就是那个盲人吗,在我的“写书之旅”中,我也遇到了重重的困难,只是还没有完成“历练”而已。我又再一次开始写书开始了我困难但充满乐趣的“写书之旅”!
最后,我只想对那些与我一样想写书但却不知到怎么写的的同学们说一句话:学写书,不只是学怎样去写一本好书,还要学会在写书的“途中”怎样跌倒,就怎样站起来,不要一跌倒就放弃,一次写不好,你可以写十次二十次,直到写好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