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方案(一):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早隔离,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1.在应急响应期间,学院大楼实施封闭管理,不允许各层次学生及其他社会人员进入学院大楼,大楼外设立临时隔离区域。
教职工有特殊情况需进入大楼处理应急事务,须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工作证或一卡通并接受检查、询问和体温检测。
2.应急响应期间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包括各类考试、研讨会、报告会等,一般情况下不安排教职工出差。
3.全体学生未获得准确开学日期前务必不要提前返校。
4.寒假留校学生(含生)不得随意出入校园,体温监测情况每天要及时报告辅导员并进行线上数据填报。
确有特殊情况要离开学校的,须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在外出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返校时,须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若返校时出现发烧等症状,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按照相关流程处置。
5.在津教职工没有特殊情况不要来校进院。
近1个月来有湖北武汉等“封城”地区进出经历或接触过疫情发生后从上述地区离开者的教职工一律不得返津,何时返津等候通知。其他地区教职工如需返津,须在返津前向学院联系人告知出行日程和健康状况等,返津后每天监测体温,自行居家观察。
6.密切排查师生有无接触疫区往来人群的情况,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疑似情况或确诊病例,立即上报学校并按学校防疫预案进行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人群的风险。
如涉及课程教学、教学研究实验,由学院协调安排,并按规定上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实验设备处等相关部门。
7.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与通知执行。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方案(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彭凡辉院长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程丽华、王云、尤建、戚晓伟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尤建
副组长:戚晓伟
医疗组成员:牛刚、孙加胜、田松、刘双城
护理组成员:梁凤、朱廖荣、谢雪华、吕敏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彭凡辉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王云、桑蕾、程丽华、李勇、赵杰、刘瑶、谢颖君
4、消毒隔离组
组长:彭凡辉
成员:孙磊、李勇、赵杰、赵梓言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云
成员:桑蕾、李勇、赵杰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
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拨打县120及时送至县发热门诊。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五)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
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
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
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
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
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
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方案(三):
第一章 总则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河南省人民政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教育部门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疫情防控压力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为有效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教育系统范围内所涉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二)各级各类学校(园)、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
全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_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工作原则
我县教育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真正把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平舆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范秋玲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吴庆臣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瑞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应齐 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 兵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陈重阳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重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国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在平舆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和指导我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我县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我县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校(园)、培训机构制定、完善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检查各校(园)、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对工作不实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问责。
(二)确立教育系统目标责任制
成立党组织书记或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有多园区办学的,各园区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各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建立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其中,小学及幼儿园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十制度”(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中学(中职学校)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九制度”(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第三章 疫情监测、报告和公布
一、疫情的监测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预警预报疫情。
二、疫情的报告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二)任何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时,必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卫健部门、学区联系领导、县教育局体卫艺股报告。
三、疫情报告形式
(一)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必须在每日下午四点前向平舆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当地政府报告当天疫情情况。
(二)县教育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和咨询电话。值班电话:_x_(白班和夜班),咨询电话:x_x_邮箱:x_x_qq.com。各级各校(园)、培训机构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 (邮箱x_x_qq.com)。
第四章 应急反应
一、尚未发现疑似病例疫情的应对措施
(一)密切关注我县和相邻地区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
(二)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
(三)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水平。
(四)限制外来人员、动物产品、运输工具进入办公地点和校园。
二、发现发热等疑似病例疫情的应对措施
(一)严格报告程序
各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二)启动应急反应程序(各组均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进行)
1. 由安全应急组按照本预案“控制措施”要求带患者到临时隔离屋,同时向县卫健部门报告。
2.由后勤保障组提供防护用品(口罩)、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药品等对患者进行临时救治,等待卫健部门医护人员到来;同时提供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给疫情调查处理等人员,确保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由信息处置组配合卫健部门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追踪接触者和样品采集,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建立疫情处理台账,同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4.由疫情摸排组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摸排、隔离(可使其在家隔离)和医学观察,同时详细了解掌握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旅居史,随时追踪,详细记录,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到信息收集组。
5. 由安全应急组配合做好疫点内人员居住和聚集场所的封锁、消毒工作,同时对疫点内人员所接触的物品进行销毁。
6. 由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后召开有关紧急会议,及时通报情况。
7. 由宣传报道组做好被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学生及家长进行正面积极引导,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8.由督查指导组配合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各单位的督查指导,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危险性。
(三)做好上级部门下达其他相关工作。
三、假期紧急应对
(一)立即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一律停止假期到校活动,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违规补课,一律停止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人群集聚性活动,停止一切学生实习实训活动。
(二)推迟招生考试。按照省、市要求推迟进行20_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特殊类型招生、高职分类招生等考试,由县招办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安排适时发布公告。
(三)停止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所有教育培训辅导活动。和民办教育股、督导室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教育培训机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四)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校园。
(五)推迟20_年春季学期开学。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推迟20_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要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停课期间“停课不停学”工作。
(六)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和电话、短信、微信等点对点的方式向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
(七)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在外实习实训的中职学生,加强联系联络,督促减少外出活动,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对于有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学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对于在疫区就读的万源籍学生,主动做好引导服务。
(八)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和学校特点,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带班领导要尽职尽责,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九)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四、开学决定与准备
(一)发布开学或延期开学公告。根据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安排开学或者延期开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积极落实“停课不停学”工作,确保停课期间学生在家学习。学校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上班,教职工上班时间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四)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对学校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杀,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同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日常消杀方案。
(五)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各校(园)、培训机构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对重点疫情区域返校学生,重点实施健康检测。通知家在重点疫区的本校师生员工,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
(六)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各校(园)、培训机构要加强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七)舆情应对。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以及学校应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
五、开学后日常防控
(一)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37.3度的,要暂缓返校。
(二)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发生期间,学校要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三)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加强家校协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五)严控外来人员入校。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六)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杀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杀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要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八)加强督导检查。各片区督导室要定期对所辖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落实保障措施。各校(园)、培训机构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十) 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六、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三)认真教训,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章 控制措施
利用各种方式、各种场合和各种手段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争取全社会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在疫情的宣传上做到不抢先、不猎奇、不炒作,以免加剧公众恐慌心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一、隔离
(一)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经防疫人员检查后,当事人根据检查结果在防疫机构人员的监督指导下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二)隔离要求
1.隔离场所应选择不易散布病原体,方便消毒,便于实施封锁和处理措施的地方,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消毒。
2.隔离期间的管理。隔离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隔离场所。对隔离场所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密切注意观察和检测,加强防护。
二、消杀
发现疫情,每天对疫点、校园进行消杀,出入疫点、校园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杀。
三、处理记录
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的详细记录,建立疫情处理台账。
四、疫情的解除
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健康内14日无新发病例出现,接到卫健部门通知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转入常规防控。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类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不能麻痹大意,决不能有任何松懈。各工作组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度保障
(一)纪律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各校、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及股室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物资保障。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物资和经费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推进。做好物质储备,做好经费保障;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并确保够用,包括防护用品(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健康教育资料等物资的储备。
三、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对各工作组成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体温监测、消毒处理的能力;要求所有工作组成员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工作组成员早期发现疑似病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