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载机租赁合同书范本(一):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乙方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要求租用甲方壹台龙工ZL 50装载机。经协议,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此机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责、权、利等有关事宜。特以下协议:
一、租赁机械规格型号:龙工ZL50EX.租赁方式:按月出租并按月支付租金,每月租金为税后净陆仟元人民币整(¥6000)不足一月,按每日贰佰元人民币(¥200元)计算。
二、机械使用方式:甲方机械在乙方租用后,由乙方自行调度使用,确保安全施工。甲方不提供驾驶人员。在乙方租用期内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机械在乙方租用期间的燃油费、机械修理维护费(包括润滑油)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 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乙方先付给甲方人民币陆仟元(¥6000元)作为保证金,以后按月足额付给甲方租金。
四、机械设备安全:乙方在租用期间,要确保甲方机械设备安全,如有被盗、被抢、涨水淹没、塌方掩埋等。乙方要按该机械价值捌万元人民币(¥80000元)全额赔付甲方。
五、协议执行地点:内蒙古阿拉善右旗雅布赖镇雅布赖盐化公司机运分厂院内即为乙方归还甲方装载机地点。租金计算:以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次月相对应日期为计费周期,按月支付。
六、 丙方负责为乙方担保,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负责乙方违约所造成的各种损失。
七、 甲乙双方在租赁机械期间若有任何一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都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八、 以上协议壹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装载机租赁合同书范本(二):
出 租 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 LG855B (型号) 装载机 (设备) 1 台。
第二条 本设备仅限于在 商南县 使用,用于 莲花台水电站拦河坝土建工程 施工。
第三条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将设备投入其他地方使用。若被发现将视为甲方违约。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000 元(违约金不超过租金的5%)。
第四条 甲方因为该设备在任务饱满时即工作时间20小时/天时配备操作手 2人,在任务不饱满时即工作时间10小时/天时配备操作手1人,操作手工资由甲方负责。食宿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燃油(柴油)由乙方提供。乙方所供应的燃油只能用于该设备,不能挪作它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如有违约,按供应价的10-20倍罚款。设备在租赁期间其他油料及日常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设备操作手应做到尽职尽责服从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乙方有权要求撤换甲方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甲方应及时予以撤换。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设备及操作手的安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设备的租赁费由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一)在任务饱满时按 24000元/月计算,每月30天,每日工作20小时。从设备进场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费用。
(二)在任务不饱满时按 16500元/月计算,每月30 天,每日工作10小时。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加班,甲方因积极配合服从安排,加班期内的设备费按50元/台时计算。从设备进场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费用。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每月月底统一结算。
第八条 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 甲 方承担。
第九条在工作过程中,若设备发生故障甲方应及时排除故障并通知乙方。因设备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每月相应天数租赁费。造成乙方施工不能正常进行而发生的损失,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000 元(违约金不超过租金的5%)。
第十条 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履行是建立在乙方与国电陕西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丹江项目部(即业主)签订的《陕西省商南县莲花台水电站拦河坝土建工程》有效履行的基础上,因业主的原因影响了本合同的履行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就合同继续履行、中止或解除合同另行协商。
第十二条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须向合同履行地(即莲花台水电站拦河坝土建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 (租车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完善甲、乙双方各自的义务和权利达成如下租赁合同:
一、甲方租用乙方的 型装载机一台,租用方式以月租计算,每月的租金是人民币 元整,注:装载机进场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装载机工作时间为小时内按月租计算,深夜班为 点至 点,超出时间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计算。
二、装载机在进场后由甲方安排人员看守,保证装载机的安全,不得被盗或损坏,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装载机的燃油和操作人员的食宿。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环境、人为、下雨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停工,由甲方自行负责。若因装载机损坏,允许三日内的停工,如超出三日每天扣除时间按八小时计算。
四、甲方租用乙方装载机的租用费必须按月按时付清,付款时间为每月10日前付清上月的装载机租车费用,如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止施工作业,由此所造成停工等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的租用费里不产生发票,税金由甲方负责。
五、装载机的修理、保养、辅助油等由乙方自行负责,装载机驾驶员的工资也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装载机必须保持机况良好,装载机和驾驶员应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若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施工现场内的三线两管,包括地下隐埋物由甲方负责处理,如施工造成一切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因车辆状况和驾驶员主观原因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如果双方合作良好,车况技术状况良好,合同延续 年。
十、甲方租用乙方的装载机于20_年4月20日前进场,如不能进场,则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无需公证机关公证,双方共同遵守,若任一方违约,定违约金壹万元人民币支付给守约方,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款付清后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