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的我作文300字(一):
每个孩子都是一只小小鸟,它不能总依靠妈妈温暖的翅膀下,总有一天,它得单飞……——题记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你们好,我跨进了实中的校门--座神圣的学校也走进了一座美丽的花园——一处陶冶情操的圣地。现在,有一个快蝉鸣声声的季节,我们将拥着硕果,一起度过美好的地方。这里,有我们彩色的梦想。勤奋的汗水。成功的喜悦。我现在初一的下半学期就快学完了。快要去东校区了,而此时心中唯有深深的'感激和眷恋。
我忘不了运动会上奋勇拼搏的身影,还有那在困难时互相帮助,失望时互相鼓励,还有我的体育老师李普,一件件,一幕幕,都忘不了,忘不了。
真想永远做实中人!漫步在美丽的校园中,聆听下学的乐曲,观赏池塘的鱼儿,崭新的实验楼,宽阔的操场,洁净整齐的教室里……唉!
实中,给我们的理想插上知识的翅膀,它教会我们在逆境时奋斗拼搏,顺利时保持头脑!实中,给我们的思想输入纯净的分子,它教我们热爱真、善’美,教我们用心面对人生。
这就是我们实验中学。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二):
儿时的我天真活泼,不知学习是什么,每天就知道东玩西玩,过着天真烂漫的生活,不管学习好不好,不管别人是不是给我脸色,我只做我自己。
渐渐地长大了,我在世俗中懂事,可我厌烦了世俗,我只想在辽阔的草原上,安安静静地看蔚蓝的天和悠闲飘过的白云;看着马儿在草原奔驰;看着羊儿在闲情自在的吃嫩绿的野草;听清风慢慢抚过我的耳旁。我只想面朝大海,做春暖花开的人。
由于世俗缠绕,我把活泼开朗的一面埋藏,静静地观赏时间的一草一木,一花一世界,一草一菩提。如果可以,我只愿做一株遗世的梅花,不问世间的繁华,不问世间的闲事,甘愿在这如水的日子,静静地度过匆匆年华。
但我看着父母每天劳累的身影,便觉得有这样的想法对不住他们。他们供我吃、穿、上学,只希望我可以成人成才。花儿以它馥郁的芳香作为对大自然的回报,而我只能以学习来报答辛勤劳苦的父母。
人生入戏,戏如人生,在这曲折的道路,如果有一个不屈的灵魂,那脚下就有一块坚实的土地,我朝着坚实的土地迈进,迈进这时间的漩涡和伤感,朝着成功的路途前行。我相信,一定会到达那美好的彼岸。这就是我,一个灵魂深处有不屈品格的人。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三):
我有一个朋友,他叫李友,我和李友相处共六年,他给我的印象是很难忘的。一张圆脸庞,头发尖尖的,一双明亮的眼睛总爱一眨一眨的,闪耀着欢乐温和的光,那小巧玲珑鼻子微微向上翘着,一张不大不小的嘴,说起话来有条有理。
记得有一次,我和他来了一场赛车比赛,我的赛车撞坏了他又用零花钱给我买一个新的,我非常感动,我们又开始玩了起来。
有一次我在下面玩,他在一房子门口拼飞机,我走过去,一不小心撞到飞机,把飞机撞坏了,他说:“你赔。”我只能把飞机修好,因为妈妈从不给我零花钱。可是飞机在李友那里我怎样才能把飞机弄到手呢?算了还是找他借吧。第二天,我把飞机借来了,但我怎样拼也拼不出来,我找来几个伙伴,可都拼错了。后来在李友的指导下,我们修好了飞机。李友转怒为喜。我和几个伙伴脸上也露出一丝微笑,李友说:“我在买一个你们能帮我吗?”我们异口同声的说:“当然能!”
开始我们拼成了飞机,不过我们还要拼坦克。
这可把我们难住了,我们怎样都拼不好。我和李友同时想出了拼的方法李友说:“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在我们的努力下终于拼好了坦克。
可是六年后,我们分开了我久久不能忘记李友,我真难忘啊。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四):
十年之后,爸爸妈妈都希望我出国深造,可我……
说实话,我的理想很简单,当橱窗设计师。
那天,爸爸妈妈带着我逛街,看着街边一个个各式各样的橱窗:有的华而不俗,有的虽朴素但有着精美的装饰品,有的似明如湖水的洁白的玻璃……总而言之,各色各样的玻璃让我应接不暇。
别出心裁的设计一道与众不同的吸人眼球的橱窗,上午工作一会儿,下午工作一会儿,晚上工作一会儿。上午、下午、晚上,都工作一会儿,工作完再喝喝咖啡。我想: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一件事。
我从来都没有向任何人说过这件事。
一方面,现实与理想的差距太大了。我的想象能力和创新能力可以说是“糟糕透了”,以我现在的能力,还要信誓旦旦地说要当一名橱窗设计师,不让人笑得肚子痛才怪呢!
另一方面,爸爸妈妈对我的“望子成龙”的心愿,如果告诉他们我要当橱窗设计师这种普通的职业,他们肯定会骂我“没出息”,说了还不如不说呢!
如果我按照爸爸妈妈的规化一路走下云,我会有着什么样的职业呢?是好还是坏?
到底该选择哪条路呢?好迷茫!
初一的我作文300字(五):
我,千变万化;我,在哪儿都不一样;我,有许多样儿!今天,我就来介绍一个——不一样的我!
千变万化之一——见风使舵
上一次我叫刘思凡出来玩,那是一个下雪的“好”天气,我们就兴冲冲地来到体育馆。刘思凡来到地板砖的大台阶,碰见一个小孩在台阶上滑倒了。刘思凡捧腹大笑。我这位“损友”的机会到了!复仇时刻——我一推,他就一下子栽倒了土堆里。我哈哈大笑。刘思凡火冒三丈,我见势不妙,以超音速般跑掉了。
千变万化之二——博览群书
老爸对我要求很高,没事儿就看书。这不,习惯成自然,我爱上了书。渐渐地,我成了一只小书虫,没事儿就在书这块大饼上东啃西啃,从百页书到了千页书。现在我看的是青春作家江南的热血小说《龙族》。这本书听介绍,被誉为“全面超越《-》”呢!独乐了不如众乐乐,我把这本书的前几部借给了刘思凡,刘思凡整天给我谈故事情节。看来,这本书的魅力谁也抵不住!就连我去哪玩儿,我也带着它!
千变万化之——结束
这就是我,千变万化,爱变就变,全面超越“七十二变”!